2008年3月7日 星期五

圖書館討論室學生怎麼用?

剛在Google Alert看到這篇報導,想說學生自拍裸照,為什麼會和圖書館有關勒,心想難不成,這位同學到圖書館偷拍裸照嗎?結果為何,自己看吧!

吳依芃(2008,3月5日)。淡大生自拍裸照 獲攝影獎,聯合新聞網。[EndNote Library]

看完了,請問:如果您是館長,您會持何態度?如果記者來堵您,您會怎麼說?

9 則留言:

Shrimp 提到...

記者:請問您對於此報導有何看法?

館長我:學生以另類手法表現書與人之間的關係的出發點我不反為,但基本上,以圖書館的立場而言,我較不贊成學生將圖書館討論室作為此用,畢竟討論室的主要功能在於提供學生有個討論課業的場所,若此風氣盛行,將有可能嚴重妨礙其他同學的使用,希望同學們能評估自己的行為是否恰當,並懂得適可而止。


個人想法:

1.可能這張照片所表現出的理念太抽象,我無法理解,但我認為應該是有比自拍裸照還更適宜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理念,若此位同學的行為獲得館長的讚賞,那麼將會創下不好的先例,未來如果又有同學想以更前衛的做法表現理念時,那麼圖書館將無法有立場地遏止。

2.圖書館討論室的功能在於提供學生們一個討論課業的場所,若淪為私用,將影響到其他同學的使用權利,就如同報導中的小標題::『脫光後同學敲門 很慌亂』,原來是有其他已預約的同學要使用討論室。我認為,若此一行為不加以阻止,未來將會難以管理讀者使用讀書館的情形。


黃湘屏

匿名 提到...

若我是館長:同學有心宣傳書本和人是一種親密關係是好事也值得讚賞,但用這方式我覺得並不合適,討論室存在目的是為了方便學生做研究或討論並不是淪為己用的地方,今天同學的行為也讓圖書館謹慎檢討學生對圖書館法規的了解,是否這方面我們仍宣傳不足,致使同學們有認知上的落差,此外圖書館也會保留追訴法律上的責任。

感想:
1.看完這篇報導我的感覺就是胡扯,感覺就像有個人覺得你寢室很美,且在沒有得到你的同意之下拍了張裸照拿去參賽,你知道後會不生氣嗎?事後還跟你說:『我常來你家,且你寢室的光影很美,但就是少了甚麼,為了幫你填補一些美感於是我就在這裡拍裸照,然後去參賽。』試問你的心情是怎樣?因此我覺得這種自私的行為應該讓他負上法律責任,除了讓他懂得尊重場合之外,也可以阻嚇其他人,否則圖書館最後將變成許多人為所欲為的場所。

2.看完這報導我就上淡江大學的圖書館查找相關的圖書館法規,但他們的法規並不如台大那麼謹慎,差了最重要一項【借用人不得在研究小間從事非研究性質之活動】,所以某一方面來講這麼同學並沒有違規,因此我覺得這件事也是淡江圖書館修改或補充法規的時候。

紀婷婷

Just Su 提到...

館長:同學,欲使用研究小間請先登記預約,切勿擅自進入,以免妨礙他人權益。

個人意見:我覺得這張照片如果他不說,沒有人會知道他是在學校圖書館裡面拍的吧(看起來就像是一般會議室)。我覺得問題在於這位同學未依照圖書館使用辦法行事。像這樣沒有事先登記預約就占用空間會帶給其他同學使用上的困擾。我覺得學校應該要將此類研究小間上鎖,待同學登記使用時再借出鑰匙(為避免同學擅自拿去打鎖,最好要由館員來開門,嚴格控管)。而且我同意淡大圖書館的使用辦法確實是應該要規定的更嚴謹一些,不然關起門來誰知道裡面在做甚麼呢。

by 蘇偲偉

匿名 提到...

首先, 我認為應以設備最初的理念為優先
若不妨礙原先設置的理念, 以及其他同學的權益, 不做特別限制。

另外我會大方承認圖書館在設備的管理方式上有所疏失, 不論基於何種立場, 圖書館討論室的使用方式都不應該是這樣。基於圖書館的程序理論, 理論上是不允許的

接著,學生的行為必須加以提醒。必須讓圖書館的使用者明白, 這位學生是犯了不可避免的錯, 儘管出發點是好的。(學生表示圖書館是其在考研究的過程中, 最常去的地方)

總之, 如果記者問我的看法:
1.學校方面,政策及規定應配合學生的需求與社會藝術的潮流最規劃與限制, 並且讓學生相信學校的開明, 不會讓他們為了如這次事件中的事而走暗路, 至少, 群眾在圖書館使用上的混亂是不允許的, 當然也不能姑息少數追求輕狂的學生們。
2.學生方面, 除了適當的告誡(飛懲罰)之外, 也必須記得對外宣告, 對內重組整個圖書館的政策及相關規定。

柯逸凌 080310 16:48

匿名 提到...

  若我是館長,我會再次說明學校圖書館設立討論室的意義,是爲了團體討論的同學所體貼設立,讓大家有一空間可以暢談學業上的想法。
  此位同學所拍攝的照片投稿至新聞局的「紀錄閱讀」比賽得獎,在拍攝的構圖以及創意當然非常值得鼓勵。但圖書館到底還是大學校園裡的公共空間,每個空間的使用都有其規定,利用裸照的方式來紀錄閱讀有其創意,但是就本館的立場當然更鼓勵此位同學有不同於裸露的手法來拍攝自己的影像。若是非以裸照方式,選擇其他符合公共場所規範且具有巧思的想法來構圖自己閱讀的影像,對於圖書館的形象推廣以及圖書館的空間使用效益會更有更多收穫。
  感謝這位同學在圖書館找到影像構圖的靈感,但希望能在符合社會善良風俗的前提下,對於圖書館的使用面向有更多的建議。

李珮寧 圖資三

匿名 提到...

如果我是館長的話,我可能會向記者說明下列三點:

1.雖然同學的攝影自由,圖書館無權干涉.但是同學不應該在未告知館方且同意的情況下任意在圖書館內進行非研究性行為.此外,會議討論室是預約制度,同學未經過申請任意使用,圖書館有權就此觸犯圖書館規則的行為懲處,在此也呼籲其他讀者進行任何非研究性活動應先得到館方人員同意,以免影響到讀者權益.

2.會議討論室的主要用途是提供讀者討論的場所.圖書館將會加強討論室的管理.由櫃檯人員負責開關討論室,並加強巡邏機制.不排除撤窗簾,增加討論室透明度的可能性以降低非主要目的的活動進行,維護廣大讀者權益.

3.同學的攝影創意啟發館方可以用不同角度去認識圖書館.圖書館正在規劃近期推動 圖書館攝影的活動,以圖書館既有.自然的景觀為主題,鼓勵讀者以新的角度去觀察圖書館,可能會從圖書館建築一隅.眾書架間.或是一排排的閱覽桌間捕捉到閱讀的美感.圖書館將選出佳作舉辦圖書館的攝影展並提供佳作攝影者精美小禮物.

歡迎大家多多參與並一同來體驗閱讀的氛圍與美好!!

布萊登海鷗 提到...

這則新聞剛在聯合新聞網貼出來的時候,我就注意到了,說真的我非常喜歡這幅作品。淡江大學的討論室我正好也去過,看到熟悉的景像出現在照片裡,更覺得感動。

我想,大學圖書館除了提升研究的質與量、供學生讀書溫習,又何嘗不能做為創作的靈感來源、甚至藝文素養的推動者呢?

當然,圖書館是公共場所,基本的秩序仍須維持,否則什麼事都不可能做了。不過,我相信即使是大學圖,也能以更活潑的面貌呈現,畢竟它四周環繞著充滿活力的學生,死氣沉沉或板起一張臉是不會受歡迎的。

因此,我們必須從不同面相來討論這件事:

1. 秩序的維持
圖書館規章中,館內攝影是否應先申請?使用討論室是否應先登記?對外要重申圖書館的規定,這裡歡迎創意,但不可隨便。

2. 其他配套措施
討論室實際上的使用率高不高呢?如果不高,又是為什麼?討論室只能拿來做研究嗎?為什麼非書資料區的團體室可以做比較休閒的使用,討論室一定要這麼死板?圖書館規章與其說有疏漏,不如說是增加彈性。對於真正想使用這個空間的同學,只要不妨礙他人、並經過預約程序,我想是無可厚非的。如果討論室的使用率不高,這正是個讓能見度提高的好時機。

張馥如 提到...

站在藝術的觀點,
這張照片的確是很有美感,
也很佩服這位同學的創意,
能用照片展現圖書館另一種風貌。

不過,身為館長,
我必須申明,
圖書館雖是公共領域,
但是是提供大眾讀書討論之用,
而原則上是不允許這樣的使用的,
本館雖不會對此學生提出譴責或懲戒,
但仍要呼籲民眾:這次新聞是特殊案例,
希望大家可以正確的認知並活用圖書館所提供的服務,
創意可以,若變成搗蛋就不可以囉!

郭千瑜 提到...

如果我是館長,大概一開始也會被學生這樣大膽的行徑嚇到,雖然知道他想要表達書本與讀者之間親密的關係,但是這樣的作法其實非常不妥當,畢竟圖書館是個充滿書香與人文氣息的地方,以如此大膽前衛的拍攝裸照方式來紀錄,會有點褻瀆了圖書館的感覺,並且在未告知校方的情況下有這樣的作法,十分不尊重校園與圖書館。但是這種理念是值得推廣的,但一定還有更適中的辦法可以表達這樣的想法,也許可以考慮辦全校性的比賽,讓全校師生一起來思考怎麼表達書本與人的親密互動。

面對媒體時會以兩方面對媒體做宣導
1.站在使用者的立場必須肯定同學的創新與獨特性,讓書本與人的親密的觀念可以拓展至校園與社會。
2.但是站在校方的立場會再嚴格審視館規或校規能否對於特定行為做出相關的規範與懲處,否則新新人類的創意與花招層出不窮,若有更誇張破壞校譽的行徑出現,將更難以對其他同學交代。